林兰露出胜利的笑容。
搞定了服装,李明允就跟戚氏告辞,说:“这些就麻烦二舅母了,我现在带林兰去瑞福庄。”
戚氏拉着林兰的手,笑嗔道:“去吧去吧!我已经跟瑞福庄的掌柜打过招呼了,你们只管去选,先记账,回头我去付钱就是。”
看来李明允的字让戚氏很满意,所以,戚氏才这么大方,李明允的字真值这么多钱?林兰怀疑,若是真这么值钱,这三年里她可得好好收集他写的字,等离开李家再拿去拍卖,也是一生财之道。
“多谢二舅母。”李明允笑着作揖。
林兰也跟着道了声谢谢。
“都是自家人,还分什么彼此,只是回头你们进了京城,也得照样问你那大舅母来一份才行,要不然,我可是要心疼了。”戚氏玩笑着说道。
出了叶氏绸缎庄,林兰说:“你二舅母人真好,性情爽朗,大方热情。”
李明允微微哂笑,温柔如许的看着林兰,纠正她的话:“也是你二舅母。”
林兰笑嘻嘻:“暂时的暂时的。”
两人并肩走着,李明允生的太过俊朗,又是一身华衣,显得风姿卓然,俊逸潇洒,简直就是鹤立鸡群,很是惹眼,引得路人,尤其是女性,纷纷侧目。
再看李明允神情自若,一贯的优雅从容,似乎丝毫不在意自己被人围观。
林兰不由腹诽:这家伙好会装,心里一定得意的很吧!又想:倘若她和李明允是真的,似乎也挺好的,这种老公带出去,多有面子啊!别人还不得羡慕死她。
“李明允,咱们为什么不坐马车?”林兰问,因为这样走在大街上实在是太招摇了。
心里一胡思乱想,就顾不上脚下,林兰踩到两块青石板不平整的衔接处,顿时崴了一下,李明允背后好像长了双眼睛,微一扭身一把扶住了她。
皱着眉头,口气略带责备:“走路不看路,在想什么呢?”
“没啊!没想什么。”林兰急忙辩解,脚踝处的疼痛让她皱紧了眉头。
他一眼淡淡的扫过来,眼底分明是不信。然后就那么自然的蹲了下来,要为她检查伤势:“还能走吗?”
林兰倒抽一口冷气,把痛楚压下,稍微定了定神:“应该没什么关系,缓一缓就好了。”
他抬头四下里一望,说:“前面拐个弯就是胡记药房了。”
呃!林兰微窘,刚才只顾着想些连七八糟的事,居然没注意到,这条街是她常来的。
他站了起来,一手扶着她:“去你师父那里看看吧!”
林兰知道自己的脚没事,有事的话也站不起来了,不过,想去看看师父和师兄他们,便一瘸一拐的跟他去了胡记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