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黄种人的瞳色是深棕色的。白种人大多是蓝色,黄色,紫色,甚至绿色。近些年有了美瞳,各种颜色的眼睛都不稀奇了。
但金思辰的眼睛是浅粉色,很浅很浅的粉,像结了冰的樱花瓣,又像粉色的薄水晶。瞳孔比常人小,也不是黑色,而是淡紫色。
林凡只愣了一下,就感觉被那双眼吸了进去。
粉色在她眼前铺开,像潮水一样将她裹挟进去,浅紫色的瞳孔变大,变深,蔓延出丝丝缕缕,伸入浅粉色的领域,搅合着把浅粉也变成了紫色。
林凡被这深深浅浅的紫迷惑了心神,整个人迷糊起来,小树林,猫咪,飞机在她脑海中快速略过。
“你看到了什么?”
低沉的男声在耳边炸响,林凡从紫色漩涡里一下子脱离出来,她眨了下眼,瞬间清醒了。
浅粉色还挺好看的,看着金思辰的眼睛,她心想。
金思辰没想到明明已经控制住了林凡的心神,他一开口反而让人清醒了。如果说刚才的失败只是让他意外,那现在就可以称得上挫败了。
金思辰为什么加入特事所呢?
他的业务能力超强,的确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金思辰也有异能。
他出生就有白化病,被家人抛弃,被孤儿院收留。也是因为患有白化病的原因,从小受尽了排挤和欺负。
开始他也不知道反抗,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发现只要瞪别人,就可以让对方按着自己的想法做。不懂事的孩子的愿望极简单又可怕。在闹出一些动静后,特事所发现了这个特别的孩子,将他带了回来。
他们确认了金思辰眼睛有近乎无敌的催眠功能——只要与人对视,即可瞬间催眠对方。为了减少麻烦,给他带上了墨镜。
好在金思辰被带回特事所的时候,还没有形成扭曲的性格,稍加教导后还是个好孩子。同时他们也发现他的智商极高,远超出常人水平,更是用心培养。
可以说金思辰就是在特事所养大的孩子。
等他大一点了,知道自己眼睛地特别之后,开始对催眠非常感兴趣。
为了了解,研究相关知识,专门报考了心理学专业,一路研究心理学,还取得不小的成就,成为心理学专家又回到特事所工作。这倒是大家喜闻乐见的。
金思辰天才早慧,离开特事所外出求学的年纪也小,一学就是好多年,所以特事所知道这事的人并不多。
他学成归国,不知是不是受到国外流行风尚的影响,变成个爱美的时尚青年,这点从他的打扮上就能看得出来。眼镜也从全黑的墨镜换成茶色渐变镜。最上面颜色深,到下面就变浅,隐约可见的那种。所以即使大家看到他的白发,白眉也以为他是因为爱美,故意染的。他的眼睛当然是一般人看不到的。
之前说过几个人不知道怎么被他催眠的,也是他利用渐变眼镜下方透明的特点,特地昂头撇人家。对方虽然看不清他的眼睛,但能看到个大概,也就起了作用。也是因为没有直接对视,所以都是恶作剧的程度,于性命无碍。
平常催眠,用心理学常用手段就可以,没想到今天在林凡身上遭遇了滑铁卢。而无往不胜的天赋也接连败北。
这何止是挫败啊?简直要怀疑人生了!
吴宇森在旁边坐着,角度关系,看不到金思辰的眼睛。但他们特勤是知道金思辰的眼睛有催眠天赋的,其他人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美杜莎”这样的外号,他们却觉得太贴切不过了。
他满以为金思辰摘下眼镜跟林凡对视后,下面发生的事情就会顺理成章地清楚了。没想到半天没动静,最后金思辰又坐了回去,一动不动。
什么情况?
吴宇森看看林凡,决定还是问金思辰。
“她不能被我催眠。”
“怎么会?”吴宇森惊道,这回是真挂不笑了。
“就是会。”金思辰按了按额角,他也很郁闷这个状况。
“……会不会是钱老送的耳钉起作用了?”吴宇森突然想到早上钱老送的礼物。
金思辰看到那副耳钉了,但是没在意,听说是钱老送的,忙问:“有什么作用?”
“好像说是抑制负面情绪,不让她进入疯癫的状态。”吴宇森回忆道。
“那应该不是,跟我这个不相干。”金思辰说,“再说钱老自己都差点抵不住我的天赋,没道理他做的小东西可以啊。我觉得不是。”
“是不是什么打开的方式不对?你要不要再试试?”
金思辰想想,也不甘心,于是又试了一次。结果这次林凡一点迷糊都没有,半耷着眼睛,跟他对视。
更难受了……
吴宇森和金思辰也不知道谁更难受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