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也这么觉得,因为我喊了好几次,五军营的人跟我来了,申甫大人的队伍跟我来了,甚至神机营有些人都将火铳扔掉,拿着刀跟我杀了出来,我徐州卫自己的人马更是如此,偏偏就是这个三千营不敢出来,那时候我也觉得,这就是一群懦夫,一群抬不上席的狗肉!”宋庆先将三千营大骂一通,随即却话锋一转道:“可我这次错了,我带着人一路冲上前去,将皇太极硬生生给逼退,不过周围也被别的辫子兵围住,只要率军突围,我领着几十个不怕死的断后,最终被人堵在里面,战马被建奴的弓手射死了,身边弟兄也都死了个干净,那时候我想,自己大概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然后呢,大人怎么突出去的?”这次问话的却不止是周志安了,不少人显然都被这发生不久的事情吸引住,面红耳赤的等着接下来的结果。
“然后?然后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突出去的。”宋庆笑的更温和了:“我在地上满处跑,躲着那些从四面八方刺过来的长枪,就看见三千营那帮孙子也像疯狗一样冲了过来,就那么一个来回,硬是把围着我的辫子兵都给冲散了,他们一个千总给了我一匹马,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冲了出来,一路到了你们这里,接下来的事情,我也就不清楚了,只知道三千营这帮孙子最后也杀了出来,人要脸树要皮,仗打到这个份上,京城都被人围了,当兵的都该死,你们一样,我也一样!”
有人脸红了,有人低下了头,还有些有心抗辩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梗着脖子硬挺,可所有人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也许这时代的军人荣誉感并不太强,可最起码的荣辱观还是有的,在一个君权大过一切的时代,任凭外族军马包围京城,包围他们无论在口头还是心中总归是要效忠的皇帝,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奇耻大辱。
他们没几个读过书的,大部分都是文盲,可平曰里总是听过评话故事,每个人或多或少总归会有个英雄的梦,汉末的关王爷,宋朝的岳爷爷,还有本朝的戚爷爷,每个当兵的无论究竟为什么参军,白曰里为了生活奔波劳碌,无暇他顾,可夜里辗转反侧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瞬间,会想着要成为这样的人吧?
“我想要说的很简单,这是国战,不是上山剿灭几个土匪,前宋的事情你们想来也听说过,京城被人家打下来,所有人都是亡国奴,辫子兵什么模样你们也见过,那里不止是建奴,也有辽东的汉人,你们不想有一天也把脑袋剃成金钱鼠尾,不想也给皇太极做奴才吧?”话到了最后,宋庆语气多少有些低沉,他觉得自己口才又有长进,而且声情并茂,连自己也被感动进去,他清了清略有些沙哑的嗓子,声调并不太高,却足够凝重清晰的说道:“反正我不愿意,我要把他们杀干净,给这个国家,也给咱汉人杀出一条路来,为了子孙后代不被人当成奴才,只是不知道,你们是否愿意跟我一起去做。”
最后一个字说过之后,宋庆知道自己能做的事情全都做了,接下来就是听天由命,看看这些人究竟只是暂时被打昏了头,还是已经彻底丢掉了血气,儒教学说是好东西,教给你纲常礼节,可儒家同样也是个坏东西,将强汉盛唐时候的血勇之气逐渐磨灭,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已经并不剩下多少,汉人曾经锋锐的獠牙,也随之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没有谁规定,獠牙这东西退化了就不能再长出来,哪怕做不成狮虎豺狼,能先做回条狗也不错。
当心情回复平静的那一瞬间,宋庆听到了第一声‘我愿意’,跟着就是稀稀拉拉的附和声,虽然声音不大,却足够坚毅,每一个人都是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这个可能在将来会改变历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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