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非常有特点,上一世也曾经风靡过一段时间,它比较青涩,特别适合歌颂初恋与青春。
它是一首吉他曲,没有其他的配乐,只需要吉他就可以唱。
最重要的是,它秉承了新谣的优良传统,在华人最为喜欢的流畅旋律线下,又不乏精致民谣的腔调。不像纯西洋歌曲那样欧陆情怀,也不像有些华语流行曲那样的土气,上一世,它曾经受无数歌迷喜爱。
那就是《情非得已》。
相对比《一次就好》,这首歌的节奏和旋律更加的明显,更加的轻快,也更加适合高中生唱,这首歌,也唱出了一部分高中生的心声——在最没有能力的年代,遇到了最想保护一生的女生,想要靠近,但是又不敢靠的太近,想要搭讪,但是又不敢的青涩时代。
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男不多情?现在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都难免对某个异性充满了幻想与懵懂,也正是如此,这首歌一出现,瞬间很多懵懂的学生感同身受。
虽然陈冬唱的略微嘶哑,没有上一世原唱唱的好听,但是毫无疑问,这首歌唱完之后,原本起哄的女生瞬间安静了下来,四周鸦雀无声,就连王凌薇也睁大着眼睛,死死地盯着陈冬,仿佛要从他脸上看出一个花样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
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哦!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
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
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
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什么原因,
我竟然又会遇见你,
我真的真的不愿意,
就这样陷入爱的陷阱哦。”
唱完之后,陈冬抬头一看,豁然发现自己周围已经围着一群人,这年头,敢在公共场合唱歌的人非常少,在学校球场中唱,更加没有了,一般的学生想要唱歌,只不过是找个无人的地方哼哈两首,哪有像陈冬这样,抱着吉他坐在人来人往的球场边,大大咧咧的就开唱了?
最关键的是,唱的还非常好听,极为动人,让路过的学生都不由自主地刹住了脚步,朝着那边望了过去。
陈冬扫了众人一眼,没有丝毫尴尬,放下吉他站了起来,对着众人笑道:“一首《情非得已》,送给你们,希望你们喜欢!”
那神情,自然流畅,没有丝毫做作,就好像在做一个非常普通的动作一般。
“哗”地一下,猛地冒起了一阵巴掌声。
“不错,好听!”
“哈哈,太好听了!”
“情非得已?这首歌叫情非得已?”几个男生也诧异。
“靠靠靠啊!”
王凌薇等人还没有说话,旁边的王赫开口了,盯着陈冬,目光变得灼热无比:“这首歌好听啊,远远比刚才那首好听多了。应该怎么唱?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是原创的?”
他几乎是念了出来。
陈冬呵呵一笑,把吉他递给他:“当然是原创,以后有机会,叫你怎么唱!这首歌我唱的可多了!”
王赫一愣,顿时惊喜望着他:“这可就说好了,有机会教我怎么唱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