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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悲催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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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平复一下心情,这才打开奏本,仔细阅读起来。

原来,前几日济度的福晋亡故。一切都是按照顺治元年定下的宗室丧葬礼仪定例操持的。多罗郡王的福晋薨了。定例十分详尽。除了礼部要有官员操持祭葬外,多罗郡王以下还要参加会丧【会丧,指共同参加丧葬仪式】。祭葬设仪仗,具体为:鞍马五匹。用彩棺。内衬五层。丧礼服装也有要求:丧主属员服丧除服。直到大祭毕。一共要祭祀两次,初祭和次祭日,除皇帝要赐牛一只、羊六只、酒七瓶、纸钱一万五千外。其余可以由主家自己增加。还有诸如立旛一杆、金银锭六万、纸钱四万五千、羊八只、摆祭品的桌子二十五张。到了百日、周年那一天,皇上还要再赐金银锭一万、纸钱一万、羊七只、桌十三张。可谓十分隆重了。

按照常理,初祭那天,作为多罗贝勒的玄烨就应该参加了,只不过念及他年龄太小,皇帝亲自下旨让和他福全可以免了初祭和次祭。但考虑到济度在外统兵,着实辛苦,为了宣示皇恩浩荡,宗人府又上本请示,是否可以在今天的重阳节对这位福晋加祭一次。不知道皇帝福临是不是突然想起什么,专门要和自己在位育宫讨论这个问题。

福临耐心的等着玄烨看完了奏本,这才说道:

“当日你进言北上进击罗刹,于是朕令济度统兵北地,其功不可没。可未料这一年时间,他家中却累遭变故,先是父母双亡,如今这大福晋也……,唉,朕也实在于心不忍。”

“皇阿玛所言极是,不如就准了宗人府所请?”弘毅还是没弄明白,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于是小心探问。

“嗯,我也是想准了他们所请,就让二等阿思哈尼哈番[3]、内大臣、镶黄旗满洲固山额真,赵布泰,去祭奠一下济度的福晋。”福临一边说,一边看着玄烨。派谁去,皇帝已经决定了,没有用询问的口气。但留着这件事不说完,却另有一番深意。

弘毅突然醒悟过来,躬身说道:

“皇阿玛思虑周全,简郡王还朝之日,一定感恩戴德。不过,儿臣也想尽一份心力,毕竟,济度也是玄烨的堂叔。况且他去了极北之地,还是当日玄烨的主意。”

“哦,难得你有这份心意,好!”福临大喜,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不过这主祭之人……”皇上再开金口,说明还有思量。

“儿臣年幼,不若就以皇二子的身份,参加祭祀便可。这主祭之人,还是赵布泰为好。”

“哈哈,玄烨虽然年幼,却深明大义,阿玛高兴呀!”福临等到了自己的答案,而且是玄烨主动为之的,龙颜大悦。

“皇阿玛过奖了。这简郡王妻子亡故,于寻常百姓家都的确是一件大事,更何况是我大清多罗郡王之福晋,就更应该多加照拂了。如此一来,足以对简郡王宣示我皇阿玛的体恤之情,我爱新觉罗皇家的脉脉人情,更可以对天下万民教以人伦,使其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弘毅最后引用了《孟子》中的一段话,让福临听了十分受用。

“好!说得好!”福临忍不住叫了声好,却不知道又一次上了小玄烨的道!

其实也不全怪弘毅精于算计,而是他刹那间又想起一件事情来,需要借此机会好好操作一番!

[1] 叶赫那拉氏?苏泰,叶赫部台吉德尔赫礼之女,贝勒金台石(皇太极生母、孝慈高皇后叶赫那拉.孟古哲哲之兄)之孙女。初嫁蒙古察哈尔林丹汗,为林丹汗的第三大妃,八大福晋中的第三位,称苏泰大福晋,史称苏泰太后。天聪九年(1636)四月,随察哈尔部众归顺后金,改嫁济尔哈朗,成为济尔哈朗的五娶福晋(第五个被娶进门的福晋),济尔哈朗的嫡福晋、继福晋相继过世后,她成为“三继福晋”。后济尔哈朗被封为和硕郑亲王,苏泰福晋也被封为和硕郑亲王之“和硕大福晋”,自然也就成为济度的正牌母亲了。

[2] 加祭,就是增加祭祀的意思。清袭明制,对去世的重要官员往往会例外加祭。清初规定:“凡以功封民公侯伯病故者,照会典例造坟,仍照品级给与纸张羊酒、遣官致祭一次。或从优加祭,出自上裁。”例如顺治元年七月,《清实录》记载:“赠故大学士谢升为太傅,谥清义。荫一子为中书舍人。予祭九坛又加祭七坛,仍给全葬银两。”

[3] 阿思哈尼哈番,清爵名。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字为男,满文如旧。(未完待续。。)

ps:每日一更是弘毅现在的水平和能力所限,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多做爆发了。一个年近四十岁的人,中年了,呵呵,落笔三千字,却要读书十多卷!唉!抱歉!

但我这部书绝对不会太监,保证!</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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