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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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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原来因为想小艾而变红的眼眶,这时候绝佳的配合了自己的语言氛围,让梁功已是泣不成声了!是呀,当日自己挨了板子,被扔回这东耳房的炕上,自己没有哭喊,因为自己觉得值!可当二爷自己跑着进屋、还从太医头里拿过创药亲给自己的屁股上药,任凭朴氏、孙氏怎么阻拦也是不管,那时候,自己嚎啕大哭起来,哭完了,居然一使劲跪在炕上,向二爷表示了誓死忠心的誓言,全然不顾屁股上早已血流如注,也顾不上在孙氏和宫女面前暴露自己的大红屁股了……可从那以后,二爷几乎每天都来看望自己,这份恩情,怎么也是还不完的。

“二爷,奴才的小命就是您给的,奴才万死不辞,效忠我的爷!”小功子学着戏文里的语言,又一次信誓旦旦。

弘毅一边扶他躺下,一边又想起了什么,接着说:“功劳是功劳,我也是器重你的。但你可见着了老阉奴的下场?居功自傲的话,多少功劳也是白费,你还要记着这条!再者,除了当好我交给你的差使,假若听信了别人的差遣,再大的功劳,我也是记不住的!”

说完,弘毅就示意孙氏抱起自己,出门去了东一所,背后的梁功诚惶诚恐说了些啥他也没在意,其实,说什么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自己!就看自己如何用人,如何管人。

作为清史知识极为有限的后世青年弘毅,隐约感觉到这个精明忠心的小功子将来十有**会成为自己的心腹之人。可越是这样,越是有一种不安:有些时候,人可以改变制度,但在很多时候,是制度造就了人,不知道历史上的梁功,会不会发展成康熙版的吴良辅?

还有一条,这小功子可是从慈宁宫过来的,无论如何,要早做准备……

到了东一所,弘毅及时转换心态,努力当好一岁多小弟弟的样子,和福全戏耍的不亦乐乎。顺便有意检验了一下,两人比赛分别用左眼和右眼来辨识一丈之外的事物,果然,十分不幸,小福全的左眼留下了一道明显的伤疤,左目视力也真的丧失殆尽了……

虽然这一条,对于将来登上的皇位的玄烨,有可能是万幸的,但对于弘毅,却真的是心疼。这一个多月,弘毅吵着嚷着哀求皇太后把汤若望这个三品钦天监监正当太医使唤,希望这时候的也不太怎么“着调儿”的西医可以挽救福全的左眼,效果有一些,保住了眼球,可还是保不住视力……

弘毅不知道,这么单纯救护福全的做法,在皇太后、皇上,乃至庶妃董鄂氏的眼中,就是仁爱慈善的极佳体现,平白在后台给自己增加了分数呢!当然,还有一个附加效果,就是和汤若望越来越熟络了。

有一天给福全换完药,汤若望悄悄给弘毅看了那张星堡的图样,经过这位传教士的详细设计,呈现在弘毅面前的才算是真正的“设计图纸”了。

弘毅十分满意,问了一句:“老玛法,此物可堪用?”

“二阿哥,此物必然堪用呀!用它来对付火炮的强攻再好不过,任何方向发射过来的炮弹,在星堡城墙上都只会留下一道长长的擦痕,炮丸却不能正面用力于城墙之上!您奉天主旨意将此物东传,一定是我教义发扬光大的绝好机会呢……”汤若望知道弘毅明知故问,却回答得十分认真。

“那这张图纸就留在您那里,什么时候有用,我自有分寸!”

“奴仆明白!”作为洋人,在皇帝面前都不必自称奴才,却在这里说了一句“奴仆”,只能说现在的弘毅在汤若望眼中,就是天主的使者,自己既然是天主上帝的奴仆,就自然是这位使者的仆从!

弘毅没有客套,反而追加了一句:

“耶稣教会的事情,我是有所思量的,但是此事不能操之过急。老玛法可授意在华的教士,一定要小心谨慎为我大清服务,假以时日,我会给圣音东传创造一个最大的契机!记住,还要假以时日才好!另外,我的事情,不要和罗马教廷太早透露……”

从那以后,汤若望就把小玄烨真正奉若上主一般,却是从不和别人提及,也打消了在和罗马教廷的通信中继续汇报天主使者诞生于东方皇宫之内的念头。弄得一年多前就从汤若望的书信中得知这位神奇王子的教廷来了好几次文书一再追问,而汤若望总是回复说,眼下还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情报可以上报……

正在两个小皇子玩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位育宫执事太监过来传旨,说是皇上要陪同皇太后一同登煤山御览宫城,着各宫主位和两位小皇子一同随驾前往。于是,小朋友们高兴坏了,拉着手直接坐在太监的脖子上,就出门等着了,接上御驾去了宫外的煤山。

[1]【宫扇】圆扇,也叫“宫扇”、“纨扇”。是一种圆形有柄的扇子。宋以前称扇子,都指团扇而言。王昌龄《长信秋词》:“奉帚平明秋殿开,且将团扇共徘徊”。《杖扇新录》载:近世通用素绢,两面绷之,或泥金、瓷青、湖色,有月圆、腰圆、六角诸式,皆倩名人书画,柄用梅烙、湘妃、棕竹,亦有洋漆、象牙之类。名为“团扇”。圆形或近似圆形扇面,扇柄不长。团扇系中国的发明,又名纨扇,而后传入日本。折扇系日本发明,而后传入中国。

[2]明朝以后朝廷京官的考察,又称内计,有别于外官考察称为外察,即外计或大计。明太祖建国时,立有官员考察制度,最初为三年一考,后改十年一考。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年),改为六年一考。明武宗正德四年(1509年),规定“巳年”以及“亥年”为考察之年。清代承袭明制,改为三年一考,初改明代“三等八法”为“四格八法”作为升降标准,三等为称职、勤职、供职。四格为才能(分长、平)、操守(分清、勤、平)、政绩(分勤、平)、年龄(分青、壮、健);守清、才长、政勤,年或青、壮、健为称职列一等;守勤才长政平、守勤政勤才平、年或青、壮、健为勤职,列二等;守勤才平政平,或才长政勤守平为供职,列为三等。八法为贪、酷、不谨、浮躁、罢软无为、才力不及、年老、有疾;不谨、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级调用,才力不及者降二级调用,年老、有疾者休致。以八法者送吏部处分称“劾”。1759年后八法去除贪酷不考改为“四格六法”,贪酷改为可随时题参,革职拿问,永不叙用。</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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